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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定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7 年太原市申请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 月24 日至 5 月 12 日。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 7:00 至24:00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具体操作要求见《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 2)。

太原市及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现场确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205室。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 2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当次有效)。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由所就读学校(院)院系提供鉴定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鉴定意见。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1)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2)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的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7.符合师范生条件的申请人提交在校期间修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教育教学实践(实习)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申请材料。

8.申请人近期同一底版 1 寸红底彩色相片 1张(需与网上报名上传相片为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9.将打印好的体检空白表贴好照片(与网报时照片要一致)连同其余材料一并带来,需现场盖章。(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使用附件5;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使用附件6)

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到 A4 纸上,并将原件(证明)和复印件分别按以上顺序整理。

(四)体检

但凡在迎泽区认定的人员全部按照迎泽区规定的统一时间及地点安排体检。均在现场确认之后才进行。体检收费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详细阅读(附件 4)。

(五)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认定结论。

(六)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原标题:关于2017年太原市迎泽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点击下载>>> 1-7附件全部下载.rar

1.太原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电话

2.太原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太原市迎泽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体检工作安排

5.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

6.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

7.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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