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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申请中小学(含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参加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下半 年成绩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查询)或参加国考取得合格证明在西安申请认定、体检合格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中国教师资格网审核确 认、编号、备案,教师资格证书将于近日制作完成。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2015年11月26日(周四)至27日(周五),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领取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三、有关要求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不能代领);

2.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

3.领到证书后,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存入本人档案。

4.2015年7月份及以前已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书未领取的、2015年上半年在西安参加国考面试合格未领取合格证明的,请尽快到上述地点领取。

市教育局资格办电话:029-87274558。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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