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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我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类)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请各有关考生按照《延安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现将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7月14日(考生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延安电大教学楼三楼。
3.确认方式: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9项材料:
(1)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由于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时间限制,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参加本次申请认定;2016年7月8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按规定参加秋季认定)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制表日期须在2016年6月30日之后);
(5)完整、合格的体检表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出具);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9)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用纸包好,并写清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须按序号顺序整理好并用夹子夹住,然后装入档案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4.确认流程: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材料→签字确认→离开。
5.注意事项: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延安教育网(http://www. yaedu.net/)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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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考生名单及时间安排的通知.xls
延安市教育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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