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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需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省级、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赛教评选或选拔认定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及特级教师、高级教师需提供相关认定证书及评审文件原件、复印件;

(6)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资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业绩成果等,有多段工作经历的要分段提供);

(7)有服务期年限规定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与所签订协议部门(组织、人事、教育等)出具的服务年限已满且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8)公费师范生如履约期满需提供《师范类公费教育协议终止确认书》,若履约期未满需提供签约的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说课/面试、专业测试

说课/面试、专业测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教师岗位进行说课和专业测试,财会岗(会计、出纳)、校医及保健医岗位进行面试和专业测试。应聘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查看说课/面试、专业测试通知。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说课/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总合,其中,笔试占40%(满分100分)、说课占30%(满分100分)、专业测试占30%(满分100分),成绩并列者,以说课/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八)体检、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同一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列入考察对象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年度考核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3.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各相关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幼儿园教职工,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办理参保手续。

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29-89549361

报考咨询电话:029-8965192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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