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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1月18日(星期三):应聘岐山县、渭滨区、金台区、眉县招聘岗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11月19日(星期四):应聘宝鸡市教育局、太白县、凤县、凤翔县、麟游县、陇县、陈仓区、高新区、千阳县、扶风县招聘岗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教育中心(宝鸡市行政中心蟠龙大桥北头向西300米,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7路、21路、22路、36路、46路、53路行政中心站下车)。

联系电话:0917-3262997、3260183。

三、资格复审携带证件

1、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 www.chsi.com.cn打印)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大专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11月16日起,考生打印《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2份,在指定位置粘贴与准考证相同底版2寸彩照各1张,其中1份附资格复审携带证件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不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保持电话畅通,以防递补时无法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原标题: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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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宝鸡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取得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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